宝钢指挥部外,张工以尖锐的经济分析引爆舆论风暴。他彻底否定冶金部“十三年回本”的承诺,抛出冰冷数字:三百亿巨债在年息7.25%的滚压下实际需四十年偿还。这份“经济死刑判决”瞬间击溃人群,质疑声如利刃刺向工程核心——斥巨资全盘引进日本设备是否正当?国产能力为何被无视?资金是否沦为换取淘汰技术的代价?
张工的质问撕开了经济效益的残酷真相。债务枷锁的沉重与经济回报的渺茫,令“勒紧腰带”的全民投入陷入价值幻灭。这场经济根基的动摇,其毁灭性已远超先前的技术危机,将宝钢推向更深刻的存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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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经济效益之疑
空气里还残留着白日“卖国”指责的硝烟味,夜色却裹不住另一股更冰冷、更尖锐的暗流。人群虽已散去大半,但阴影里攒动的人头和压抑的呼吸,像蛰伏的兽群。
“宝钢,下马,已无悬念!”
声音不高,却像淬了冰的锥子,猛地凿破了指挥部窗口透出的昏黄灯光。话的是计划处的张工,一张上海脸孔透着精明的冷峻。他指节敲在临时搬出来的木桌上,发出沉闷的“笃笃”声,像敲在每个人绷紧的神经上。
“张工的对!”立刻有人高声应和,如同投入滚油的水滴。
骚动瞬间蔓延。有人往前挤,想看清那张掌握数字命脉的嘴脸;有人攥紧了拳头,骨节泛白;更多的人眼神迷茫,被这冰冷的断言冻住了心。张工,这个名字在人群中低语传递——那个传闻中懂得资本运营、能掰扯清楚每一分钱流向的预算专家!他从五公司调来,见识过旧上海滩的账本,此刻,他成了冰冷数字的化身。
“三百亿!”张工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金属摩擦的质福“三百亿砸下去,水花呢?响声呢?哪年哪月才能听见个响动回来?!” 他目光锐利如刀,扫过人群,也仿佛穿透了指挥部厚厚的墙壁。“冶金部十三年回本?笑话!那是把人民银行的账本当擦屁股纸了!”
他猛地扬起手中几张皱巴巴的纸,纸张在夜风里哗哗作响,如同招魂的幡。 “金尚同志的文章,白纸黑字!时间!利息!这才是真的算盘珠子!”他每个字都砸得沉重,“投资不是泼出去的水!借外国饶钱,年息七厘二五!钱是会咬肉的!十三年的好梦做给谁看?真相是四十年!四十年啊!同志们!我们能不能活到还清那都是问题!”
“轰——”人群彻底炸开了锅。四十年的数字像一颗炸弹,把白日民族大义的情绪炸得粉碎,露出磷下更冰冷、更现实的残酷地基。“四十年?!”“那不等于白扔?!”绝望的惊呼、愤怒的咒骂、不敢置信的低语搅在一起,汇成一股令人窒息的寒流。许多人脸色惨白,望向指挥部大楼的眼神,第一次充满了对未来的恐惧和对自己血汗价值的巨大怀疑。
“钱从哪里来?全国人民勒紧腰带省下来的嚼裹!凭什么就这么打了水漂? 为什么全买日本的?国内能造的也买?新日铁给我们的,是最新的玩意儿吗?还是淘汰的破烂?三百亿!三百亿换一堆别人不要的废铁回来吗?!”张工的声音变成了连续的炮击,每一个质问都当当作响,砸在人心上,也砸在那个庞然大物般的宝钢工程上。
夜色浓稠如墨,人群的骚动在寒气里起伏。
考绿君子站在角落,指尖冰凉。张工的话,像冰雹敲在我心上。是的,我更担心桩基位移那看不见的深渊,那才是物理上关乎存亡的关键。但此刻,张工抛出的这串冰冷的数字——四十年的沉重枷锁、三百亿的滔巨债、资金利润率与高昂利息那场令人绝望的龟兔赛跑——同样像一根无形的冰柱,狠狠楔进宝钢的命脉。 经济,这无形的根基一旦动摇,其坍塌的威力,恐怕比黄浦江的暗流更加致命。
指挥部大楼的灯光在夜色中孤悬,像一个沉默的巨大问号。冰冷的窒息感,并未随着人群的离散而消散,反而在数字的碾压下,渗入了骨髓。这场关于“经济效益”的风暴,才刚刚撕开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未完待续,下章请看《【04】桩基位移》
考绿君子:其实,我在看到金啥试析宝钢工程的还本期》一文后,对宝钢经济效益,心中存疑。由于我当时的经济理论知识的匮乏(当时我们的知识结构中根本就没有工程技术经济概念),真伪难辨,不敢妄言。但是我感觉金尚的法具有参考价值。现将金尚的原文附后,供有兴趣的书友分享。
试析宝钢工程的还本期
金尚
(原载《上海管理科学》1980年第二期)
宝钢工程的经济效果如何?它那庞大的投资经过多长时间才能还本?这是全国人民都很关心的一件大事。
冶金部负责同志在全国人代会上回答:宝钢工程的经济效果是 好的,它的投资经过十三年就可以还本。对这位负责同志的回答,大 家议论纷纷,不仅人大代表表示怀疑,许多了解情况的同志也是不大 相信的、但是,在人代会以后不久,冶金部一位副部长在宝钢指挥部 的一次会议上仍然坚持,十三年还本是可能的。那末,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对谁错呢?大家和冶金部分歧的症结何在呢?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计算还本期时要不要考虑时间因素?
大家和冶金部的主要分歧,是在计算宝钢工程的还本期时,要不 要考户时间因素,也就是要不要考虑随着时间的过去必须逐年为投资
交付利息。我们认为必须考虑,而冶金部的计算恰恰忽视了这个因素。
试看冶金部的初步框算:
宝钢的总投资为227亿元,投产后每年的产值为49、5亿元,扣除企业经营和折旧费用后,每年为国家创造的利润为17.5亿元,因此,宝钢的还本期为:
t=k\/m=227\/17.5=约13年
很显然,这种算法是不完整的,结论是虚假的,且不宝钢的总投资227亿元是否能够打住,也不投产后的产值和利润是否偏高, 虽然在这两方面许多同志也是有看法的。这里主要要指出的是,这种算法完全忽视了投资经济效果计算中的时间因素,也即完全忽视了宝钢在建设期间和投资之后必须为它花去的投资交付利息。
大家知道, 一个工程的投资,最终都是以价值形态即以货币资金的形式表示出来的。而在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下,任何货币资金都有时间价值。 一个部门多占了国家的投资就要影响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借用外国货款更要逐年付息,货币资金的价值是随着时间指数而改变的。
假设现有资金为K,年平均利率为i,则七年后的本利和 S = k ( 1 + i ) t , 或 k = s ( 1 + i ) - t 。 例 如 , 现 有 资 金 1 亿 元 ,年平均利率为10 %,则五年后的本利和即达:s=(1+0.1)5=1.61亿,反过来,五年后的1亿元仅相当于现有资金的k=1(1+0.1) -5=0.62亿元。
从上面这个简单例子就可以看到,时间因素对资金价值的变化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时间越长,利率越高,影响就越大。
宝钢工程的 投资主要是从外国借来的,利息是不低的,建设的工期也不会短,因此,在计算投资的经济效果和还本期时,能不考虑时间因素吗? 十三年真的能够还本吗?下面我们就来计算这个问题。
二、宝钢工程的实际还本期
上面已经提到,宝钢工程的投资主要是从外国借贷的,根据合同规定,年利率为7.25%,因此,当宝钢工程建成投产后,每年创造的利润不仅要还本,还必须付息,只有在利润中扣去利息之后才能还本。因此,计算宝钢投资的实际还本期公式不是t=K\/m,而是该应利用“逐年利润贴现值偿还法”。这种方法既考虑还本,又计及付息,这样计算出的还本期才是真正的还本期。它的公式为:
ts=(-lg(1-(k.i\/m)))\/(lg(1+i))
式中:ts——实际还本期,k——工程总投资,i——年平均利率,m ——年平均利润。
现在,让我们用这种方法来计算宝钢工程的实际还本期:
ts=(-lg(1-(227x0.0725\/17.5)))\/(lg(1+0.0725)=约40(年)
这就是,宝钢庞大投资的实际还本期不是13年,而是40年。 也许有人会问:宝钢投资的还本期真有这样长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是这样长。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宝钢的资金利润率太低,根据冶金部自己的计算,仅仅为 m\/k=17.5\/227=7.6 %,而宝钢借外债的利率为7.25%,两者非常接近,也就是,企业创造的利润,除付息外所剩已经不多,在这种情况下,投资的还本期能够不高吗?
这里还必须指出,如果考虑企业在创造利润时,除掉依靠由工程投资转化成的固定资金外,企业还必须有流动资金,在投产之前的 建设期间企业不创造利润却已经开始交付利息等因素,则投资的还本期比四十年还要稍为长些。但投资的还本期长达四十年己足够可以明,宝钢庞大投资的经济效果,与冶金部两位部长的相反,是不好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怀疑是有根据的。
三、几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那么,冶金部在计算还本期时为什么不考虑时间因素呢?
为什么两位部长坚持十三年可以还本呢?
这值得大家深思。
这是和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投资政策有关的。
我国基本建设的投资一直由国家财政无无偿拨款,企业建成之后,不还本也不付息。
这种习惯做法也影响到宝钢,所以连合同上明明写着每年交付7.25%的利息,他们也可以视而不见的。
这种拨款制度不改变,投资的经济效果是提不高的。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些部门和企业争投资、争设备非常积极, 但却很少研究投资和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经济效果。
这种大少爷式的败家子作风,实在是建设四化的大担广大人民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宝贵资金,却被他们成万亿地浪费掉,这种蠢事再也不应该继续下去。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我们应该通过对宝钢工程的这次讨论,既促进宝钢工程本身的建设又能推动今后大型项目甚至整个基本建设的改革。
对宝钢本身来,不能光看到设备先进的一面,更应该认真考虑投资的经济效果问题,在目前应该千方百计节约投资,节约外汇,至少不要再使总投资突破227亿元。
投产后则要大力降低成本,提高资金利润率。
计算表明,资金利润率每提高1%,还本期就可以缩短几年,当资金利润率达到12%时,投资还本期就可以降到十三年。
对整个基本建设来,今后应该加强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问题的研究。
宝钢的经验教训明,现代化的工业建设,特别是大型工程的建设,从资源利用、厂址布局、设备选择到产品销售都涉及到大量的技术经济问题。
如果我们在动工之前,没有详细地制定一个科学的建设方案,没有在技术上经过认真周密的研究,没有在经济上进行充分深入的论证,就匆匆忙忙拍板定案,就会给以后的施工和生产带来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和被动,就会给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因此,实际工作己经迫切要求,在确定基建项目之前,必须认真做好项目的技术经济研究工作,应该把这项工作明确规定为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没有项目的技术经济研究和论证报告,就不能审批项目的计划,更不准匆匆进行施工和建设。
本文原载《上海管理科学》1980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