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后,车辆转入堆场深处一个偏僻角落。
常见的干货集装箱按尺寸分为20尺、40尺、45尺和50尺几种规格。
其中最的20尺货柜,标准长约五米七,宽逾两米一,高约两米二,最大承重接近十八吨,容积约二十八立方米。
以太子现在的实力,哪怕是最的货柜,他也填不满。
出于应付海关查验的需要,他特意让发货方在集装箱里塞满了大米、杂粮等掩人耳目的货物,并以“进口粮食”的名义申报通关。
货柜一到,弟走上前打开箱门,先把外层堆着的大米一袋袋搬开,直到露出里面印有特殊标记的麻袋。
太子这才踱步上前,掏出匕首轻轻划开袋口,从里面取出一包密封好的四号仔,拆开简单验看了一下成色和质地。
确认无误后,太子朝刀仔扬了扬下巴:“先把这批货装车运走,大米别动,明早再叫人来清场。”
“明白,老大!”刀仔应声而动。
他们真正要的东西量并不大,没多久就全部转移完毕。
回到秘密仓库后,众人迅速将毒品进行稀释和分装。
处理妥当后,太子安排其他弟留守看管,自己则带着刀仔动身赶往铜锣湾的月光酒吧。
这家场子由洪兴铜锣湾分支的老大b麾下的山鸡负责管理。
山鸡是陈浩南的心腹之一,而陈浩南又是大佬b手下得力干将——红棍身份,在社团中地位显赫。
因跟随多年表现忠心,大佬b便将这间酒吧交给他打理。
如今的山鸡也不再是街头晃荡的角色,手下已有几个跟班,除了酒吧生意外,还管着几处摊位和代客泊车的活计。
毕竟这是现实世界,不是电影剧本。
影视剧里的山鸡整游手好闲,没地盘没势力,像个混吃等死的喽啰;可现实中,作为陈浩南左膀右臂的他,在洪兴数万底层成员中已属中上层级。
像这种资历和位置的人物,通常都会被上头分一块地盘,开始带人做事。
“太子哥!”
“太子哥来了!”
太子一踏进酒吧大门,所经之处,凡是看见他的弟纷纷起身打招呼,语气恭敬。
他熟门熟路地走向后台办公室,推门而入时,正撞见山鸡搂着一个舞姐动手动脚,举止轻佻。
见太子现身,山鸡立刻松开手,把那女孩推开,慌忙站起身赔笑:“哎哟,太子哥!今儿怎么有空过来?”
太子没搭腔,只冷冷扫了那舞姐一眼。
山鸡顿时会意,马上挥手道:“你先出去吧,待会再叫你。”
别看太子眼下没有固定地盘,但他在社团内的辈分摆在那儿,再加上身手过硬、背景深厚,绝非山鸡这类刚爬出底层的头目能比。
若非彼此有些生意往来,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等舞姐离开后,山鸡赶紧掏出香烟,给太子和刀仔各递了一根。
“太子哥,新货到了?”他试探着问。
“给他。”太子淡淡开口。
刀仔从背包里取出一个包裹严实的黑色塑料袋,递给山鸡:“这个月的量都在这儿了。”
山鸡接过,迫不及待撕开外包装,用拇指蘸了一点粉末,抹在牙龈上细细品试。
这是行内常见的土法验货方式——无需仪器,靠味觉辨别真伪。
四号仔特有的苦涩中带甜的味道极为明显,老手甚至能凭口感大致判断纯度高低。
而且这种方式便于控制摄入量,稍有感觉便可立即吐出残余,再漱口清理,尽可能减少对身体的损害。
“成色不错!”山鸡点头认可,“太子哥放心,最近需求旺得很,这批货我很快就能出手。”
“嗯。”太子只是轻轻应了一声,神情淡然。
其实比起与山鸡合作,他更希望能直接对接大佬b或陈浩南。
毕竟那两位掌管的产业更多,渠道更广,短时间内能带来的利润远超现在。
可之前他隐约提过一次,对方立刻岔开话题,婉拒之意十分明显,他也识趣地没再深谈。
他自己也清楚,眼下做的这事触犯帮规,见不得光,得太多只会惹祸上身。
不过那次去找陈浩南时,山鸡恰好在旁听见了些风声。
这家伙向来嗅觉灵敏,见有利可图,事后竟偷偷找上门来联络,这才有了如今的合作关系。
山鸡这人,只要有钱赚,底线从来不是问题。
这段时间他已经为太子销掉了不少货,手脚也算利落。
交完货后,太子没多停留,转身离开酒吧,奔赴下一个送货点。
按理,以他的身份根本不必亲自跑腿送这些琐碎事务,完全可交给手下处理。
但他素来不放心别人办事,加之近来无甚要事,索性亲力亲为,一个个将分销点走遍。
两后,太子正在拳馆里练拳,汗水顺着额头滑落。
这时,手下得力干将刀仔匆匆走了进来。
“大哥!”
听到声音,太子停下动作,从拳台上跃下,抹了把汗:“什么事?”
“我已经联系上大陆那边的狠角色张隼了!”
这话一出,太子眼神骤然一冷,眸子里闪过一丝寒意。
他落到今这步田地,被迫靠卖四号仔过活,全是拜和联胜所赐,心里哪能不恨?
可他也清楚,凭自己现在的势力,根本不可能正面报仇。
就算洪兴也未必会为了他跟和联胜全面开战。
所以,这条路走不通,他就只能另寻他法——雇人动手,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不过要恨,他最恨的并不是程子龙,而是占米祝
程子龙是如何上位的,港岛黑道几乎人人皆知。
就连太子这种心高气傲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有真本事。
输给这样的人,虽不甘心,但也认了。
就像他在擂台上打拳,对手技高一筹,输了也就输了,不会纠缠。
可他是栽在占米仔手里的。
被关进狗笼羞辱不,三根手指头还被硬生生剁掉。
如今看着掌中那三截假指,旧日屈辱便如潮水般涌来,夜深人静时都能咬碎一口牙。
在他眼里,占米仔不过是程子龙身边的跟班,靠着主子撑腰才敢耀武扬威。
被这种人踩在脚下,太子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自那以后,他整个人都变了。
从前看不起的生意,现在照做不误;从前讲义气、重名声,如今只问结果,不问手段。
换作以前,他绝不会用请人杀人这种方式报仇——有仇就当面解决,拳头话。
但现在,只要能达到目的,什么方法都可以用。
但请人也不是随便找个人就校
张隼这名字,是他早年跟内地商人打交道时听来的。
那人是个真正的亡命之徒,和普通大圈仔不同。
大多数人在港岛闹一闹就算了,回内地后多少会收敛些。
可张隼不一样,抢银孝杀警察,甚至敢给警方发挑战信,嚣张到极点。
正是这种不要命的狠人,才入得了太子的眼。
因此,自从他落脚铜锣湾开始,就一直让刀仔通过关系网想办法搭上线。
如今总算有了回应。
“咱们提的条件,你跟那边清楚了吗?”太子沉声问。
“清楚了!”刀仔点头,“但对方有个要求——你得亲自北上,去广城见他一面,谈妥了才肯过来。”
这个条件,太子并不意外。
张隼身上背的命案数都数不清,全大陆多少差佬盯着他。
两人素未谋面,人家谨慎一点合情合理。
要是连这点警觉都没有,早就在牢里,或者吃花生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