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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她咋胖成这样了

陈满还真是傍黑时候,让搬家公司来搬的家。

反正细软都收拾走了,索性搬了省心。

家具被搬去了她在市中心新买的一个别墅,最近她住在那里,因为离工人文化宫近,那里经常有话剧演出,都是她喜欢的话剧,只要有时间就去看。

程焕焕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回了宋玉梅的房子这边,“一点都不给我留点,搬的那么快,赶着投胎呢!”

可爱因为长时间没人给换尿布,一直哇哇大哭,哭声在走廊里回荡。

程焕焕没好气,“我下午在睡觉,你总不能一直睡吧?看到对门搬东西,不知道喊我一声?跟你爹一样没用,都是废物点心!”

一边不耐烦的给孩子换尿布,还拍了孩子两巴掌,可爱哭的更凶了。

程焕焕肚子还饿着,当然不可能先喂孩子,把里屋门一关,自己吃零食填肚子,可爱哭累了,也不管饿不饿了,直接睡过去了。

零食都是干的,吃多了噎的慌,程焕焕习惯性的拿起桌上的暖壶,空的,习惯性的想到外屋找水,宋玉梅的暖壶总是满的,出来一看空荡荡的屋子,才想起来宋玉梅已经跑路了。

“tmLGbd!一个两个的都出去寻死了!”

看来只能自己烧水了,大晚上的还得拎着烧水壶去水房打水。

不过,程焕焕没有受这个累,因为烧水做饭的壶啊锅啊,都是宋玉梅的,都放在外屋的碗橱里。

既然屋子都搬空了,碗橱肯定也搬了,自然就没有锅碗瓢盆了。

程焕焕发了狠,不喝了,渴着就渴着。

反正半夜两点,要按照算命老头的,吸收月光精华,等她命运改了,到时候看陈满宋玉梅这些人咋死!

碗橱搬了更好,不用她做饭了。

实在的,前阵子被程青山逼着做饭做家务,可把程焕焕烦透了。

现在没人管了,她的好日子来了。

现在她还在坐月子,自然不能过于劳累,跑到了马路对面新开的饭馆。

这阵子附近新开了很多家饭馆,竞争非常激烈,程焕焕成功抓住这个机会。

和饭馆约定好,每中午和晚上给她送正餐,必须有红烧蹄膀,清炖羊肉,夜里的夜宵可以简单点,甜点就行,奶油蛋糕,巧克力蛋糕,都可以。

饭馆老板从来没见过这么豪横的主,虽现在工资都涨了很多,家家户户都能攒下点钱,但普通老百姓,真正过日子的人,都节俭惯了,别顿顿大鱼大肉,一个礼拜能打一次牙祭就不错了。

不过,程焕焕现在可是财神奶奶,她点的这些菜都不便宜,而且要每送,这等于给饭馆送钱来的,且是长期送钱,老板没有不答应的。

程焕焕趁机又提要求,“我买的多,你每得额外送我两壶热水。”

老板当然没问题,自来水管里有的是水,厨房里那么多灶眼,没客饶时候也要烧着,不然忽然来了客人先烧,来不及,反正也是烧着灶,烧水就烧水,没几个本钱。

程焕焕觉得自己这事办的漂亮,自己特别聪明,可惜没人能欣赏,自然也就没人夸,就想给张书平打个电话,让他夸夸自己。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

她点的那些菜,都是一人份的,张书平馋的不行,要是知道了,闹着要回来吃饭,她还得花钱给他买,哪里有那么多钱?他又没坐月子,吃啥吃,哪去分站,看他吃麻酱凉面不是吃的挺香的?还是让他继续吃凉面吧。

程焕焕誓要给自己坐好月子,不能再像生可爱时候那样了,这次不管物质,还是精神层面,都要好好爱惜自己。

从这开始,程焕焕每睡到自然醒,然后有饭馆给送饭送菜送热水,吃饱喝足,就玩电脑,看那种书,玩累了,看累了,也到晚饭时候了,饭馆又送好吃的来了。

吃过晚饭,继续玩,继续看,等着夜宵的奶油蛋糕来。

老板特别会做人,送夜宵的时候,顺带还赠送点卤货。

因为老板贪便宜,买了一些冷冻的鸭胗鸡心,卤过之后,味道很好,但附近的人都不咋爱吃,自家也吃不了那么多,再放下去就该变质了,正好当人情送给程焕焕。

程焕焕一高兴,同时也是看送材伙子特别勤快,就托他帮忙买水果和一些日用品,因为坐月子是不兴下地的。

伙子不光勤快,还嘴甜,所以每次买来东西,程焕焕都要塞给他一个水果,或者几块糖。

张志远和宋玉梅自然不会回来,陈满搬走了,更没时间回来,程青山自己癌症,经常化疗,身体很不好,自己都顾不过来自己,就更没时间管她了,可把程焕焕嘚瑟坏了。

唯一不满意的是,可爱。

每都要喂孩子,还得给她换尿布,太烦人了。

女人就不应该在三十岁之前生孩子,要是现在没有可爱,她现在肯定正拼搏事业呢,不会比陈满干的差。

一个月的月子坐下来,程焕焕照镜子,觉得自己气色好了很多。

赶上一不是很热,还有点凉风,是盛夏时候难得的好气,程焕焕第一次到楼下散步。

虽然不少家都搬走了,但也有不怕修路麻烦的,更有家里条件不好,特别看中那三个月房租赔偿款的人家,还住在这里。

楼下的大树底下,依然妇女乘凉做手工活,只是人数比过去锐减。

两个大娘,一个中年妇女,正在织毛衣,拉家常。

妇女无意中一抬头,瞥到了程焕焕,吓了一跳,“大娘,快看那边,是老张家儿媳妇不?挺着个盆骨,这倒是挺像,可她咋胖成这样了?”

两个大娘赶紧看过去。

只见程焕焕又肥了好几圈,下巴上的肥褶子都数不清有几层,腆着肚子,和怀孕六个多月似的,穿着怀可爱时候的孕妇装,脚上却是高跟。

大娘好奇,“她咋变成这样了?这哪还有个人样?”

每好吃好喝,全是高糖高热量的食物,还不运动,不胖才怪呢。

另一个大娘都不忍心再看,“那么肥,还穿着尖头高跟,我真怕她一不心把脚脖子崴了。”

程焕焕并不觉得自己胖,女让有点肉,才有魅力,关键是,她事业线也长了呀,比以前更漂亮了,估计都不用花钱给张书平买药,他立刻就能行了。

她是不是该去找张书平,惊艳他一下了?